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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辰新闻
南方所年轻律师学习组简报(201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4-07-19

        春风和煦、春花烂漫,为了促进南方所年轻律师之间的交流、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南方所年轻律师学习小组于4月21日组织各成员,并邀请事务所合伙人到风景独好的运河畔汉舍小雅开展品茗及实务学习活动。
  
        汉舍小雅亲临运河,阳春四月岸边柳樱婆娑,在此露天吃饭喝茶显得诗意盎然。
 
        学习小组放松身心之余不忘学习,特邀了所内合伙人钱纯仪律师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杭州地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新变化进行讲解。钱律师认为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该《征收条例》对房屋征收模式、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等与我市原有房屋拆迁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故在这一领域上的律师服务也应与时俱进、推陈出新。钱律师在讲解中还就新的征收办法出台后,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问题,律师应从何种角度切入,如何给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作了详细的分析。
 
        本次的学习小组活动,不仅使小组成员感受到大自然之美,也进一步调动了大家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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