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杭城的第一场瑞雪降临大地,给人们带来了“瑞雪兆丰年”的好兆头,同时也带来了生活与出行上的不便。
南方所合伙人楼铭元律师、办公室主任张琴及时号召所内人员对大楼前及周边主干道的积雪进行清扫,南方所的青年律师许力先、陈真及实习律师徐武炳、王振华等人积极响应,大家各自带上除雪工具,开始了清理路面冰雪的劳动。大家有的用铁锹铲雪,有的用扫帚扫雪,有的用刀除冰、有的倾倒冰雪,各自分工明确,积极协作,虽然天气很冷,且扫雪的时间段与市民出行高峰期重叠,给扫雪带来一定难度。但是大家克服困难都干得很起劲。经过大家一个多小时的辛勤劳动,基本上将门口道路上的冰雪清理干净,极大地方便了车辆及行人的通行。在整个劳动过程中,不时有行人经过,他们都对这种义务除雪、便利行人的行为给予了赞许。
义务扫雪不仅仅是一次劳动,对于每个青年律师而言,更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应该有一种“助人为乐、与人方便”的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而且公益不应是挂在嘴边的口号,应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