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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辰新闻
南方所年轻律师学习组简报(2010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4-07-19

        2010年1月26日下午,我所年轻律师学习组在本所会议室进行“模拟法庭”学习活动,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本次活动中原被告代理律师的角色分别由本所实习生徐武炳、王振华担任。王沥平任主审法官,学习组其他成员作为旁听人员。本所主任张顺洪律师,合伙人钱纯仪、楼铭元、王永军、蒋怡、行政主管张琴应邀担任嘉宾。

        本次模拟法庭就一起两公司之间的著作权纠纷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案件中原告认为被告在某次工程竞标中所使用的标书与原告此前在另一项工程中所用标书多处雷同,存在抄袭,遂以被告侵犯原告著作权为由,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 

        模拟法庭中,徐武炳、王振华就原告标书是否是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否具有独创性;被告标书相对原告标书有无独创性,是否构成对原告标书著作权的侵权等争议焦点发表多轮辩论意见。庭审结束后,本案的实际承办律师王沥平就案件的真实情况及进展现状向大家作了介绍,并对两位实习生在模拟法庭中的表现做出点评,指明在现实案件中,不仅原告有无著作权,被告是否侵权是案件的关键点,索赔金额的依据,赔礼道歉的可实现性都是争议的焦点,因此思路更应具备发散性。 
        
        此外张顺洪、钱纯仪律师也对两位实习生的精彩表现进行点评、给予肯定。 以往的“模拟法庭”等学习活动都以本所年轻律师学习组为单位,现首次让实习生参与“模拟法庭”既让他们对庭审活动有直接的感受,对律师的日常工作有形象的了解,也给予他们一次展现自身综合实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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