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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所王永军律师受指派参加“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和化解企业危机”法律咨询活动
发布时间:2014-07-19

【本网讯】 2008年12月10日上午,南方所王永军律师受杭州市司法局指派,在杭州市政府第三会议室参加了由杭州市经委、市司法局、市律协、市企业联合会举办的“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和化解企业危机”巡回法制讲座的法律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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