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我所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陈树杨律师代理的美国公民Taylor Antonie诉Y投资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差额工资四十余万元,原告的诉讼请求获得全部支持。
本案原告在中国未办理就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被告签订了劳动合同,被告声称劳动合同无效无需支付劳动报酬,并且被告提出原告存在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经两次开庭审理,原告代理律师从证据三性、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提出了具有说服力的观点,最终一审法院全部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观点,获得胜诉。
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英语表达表示赞赏,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现了我所律师办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的专业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