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爱梅律师陆续收到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其承办的两起刑事案件均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圆满结案。
一起为魏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关于魏某系自首的意见,并考虑双方已和解的事实,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角度,全面采纳了李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魏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当天,魏某再三对李律师表示感谢。
另一起为江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江某系未成年人,从公安侦查阶段就开始由李爱梅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李律师介入后,羁押的江某被取保候审。考虑到江某的整个犯罪环节中的作用,李爱梅律师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建议对江某不起诉。后检察机关采纳了其辩护意见,对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