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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辰新闻
第二十二期南方学堂:赵鑫莹律师谈破产管理人工作实务
发布时间:2016-11-28

       【本网讯】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我所和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我所破产团队正有条不紊的开展破产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本次破产工作,本期“南方学堂”由赵鑫莹律师主讲《破产管理人工作实务》,由冯雪青主持,各位律师共同探讨交流。
       本次讲坛,赵鑫莹律师结合《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就破产申请中的合并破产问题,债权申报过程中的担保人、关联公司申报债权和停止计息问题,以及债权债务审核过程中抵销权和撤销权的适用问题,做了分析和讲解。在场律师分享了办理破产案件的经验和心得,特别是在撤销权的问题上,大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本次南方学堂的内容,将为我所律师处理破产工作提供一定的思路。

(赵鑫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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