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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辰新闻
盛超律师明珠新闻点评“影院摄像头与隐私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7-02-22

       【本网讯】2017年2月20日,我所盛超律师接受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明珠新闻》采访,就电影院安装摄像头是否侵害观众隐私权作专业点评。
       盛超律师指出,电影院属于娱乐场所,是公共空间,从法律上不会构成对公众隐私权的侵犯。但若影院工作人员不是出于合法使用的目的,恶意在网上发布监控拍摄到的部分观众在影院里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最终造成他人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则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如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则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陈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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