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由我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金栢霆律师主办、喻皓律师协办的杭州市某区管干部孙某涉嫌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孙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由其退出的赃款九百四十余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孙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至此,这起历时近三年的特大领导干部受贿案宣告终结。
该案系浙江省近年处理的受贿数额较大且具有一定重要社会影响的案件之一,孙某系某区分管建设领域一把手,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贿赂近千万元。该案系管辖检察院反贪局转隶前办理的最后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人自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在诉讼的不同阶段结合供述、证据和事实分别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辩护方案,分别从查明事实及刑事风险防范、案件定性及退赃量刑全面提供了有效辩护,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量刑部分的辩护意见,并就轻认定其具有坦白、退赃等从轻情节,在自由刑及财产刑上均作出了从轻判决。
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现了我所律师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喻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