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为原市地税局副局长李某提供有效辩护
发布时间:2018-05-02
【本网讯】本所受家属和当事人本人委托,指派蒋怡律师和陈省安律师担任原杭州市地税局副局长李某的辩护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因该案系杭州市监委办理的首批案件之一而广受社会关注,一审开庭审理时有百数处级干部参加旁听,接受廉政教育。李某长期在税务系统内任职,起诉书指控李某通过打折购房、合伙炒房等方式非法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本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和指派以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在案证据材料和其他对当事人有利的案件事实,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操守,从案件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判例等方面就本案定性、金额和量刑进行全面辩护,尽最大可能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4月28日一审宣判,李某案具有法定减轻处罚并且从轻处罚情节的相应辩护意见被司法机关采纳,一审判决认定受贿金额人民币52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7年。
面对某些疑难而复杂的刑事案件,我所律师不仅做到能辩,还做到了敢辩,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赞许,而且,也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最大限度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