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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男子醉酒后失足落水身亡,同桌酒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8-05-18

       【本网讯】2018年5月10日,我所金栢霆律师在律所接受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明珠新闻》栏目采访,针对“男子醉酒后失足落水身亡,同桌酒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问题进行了解答。
       当日,在杭工作的陈先生与友人聚餐后被友人送回至小区门口。在到达小区门口后,醉酒的陈先生并未回家而是沿机场路行走,在途中不慎落水后溺水死亡。
       针对这一事件,金栢霆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基于公平责任,同桌酒友对于醉酒人有照顾的义务。但是这个照顾义务到怎样的程度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案中陈先生死亡的事发地,离家门口有很长的距离,作为一般人来讲,他没法意识到陈先生在意识相对明白的情况下会做出这么危险的行为,那我们认为同桌酒友的责任应当减轻甚至免除。”
       金栢霆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履行律师应尽的普法职责,以一名专业的法律人视角,为社会公众解读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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