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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纪律委员会主任张顺洪律师 受邀为江干区律师做警示教育培训授课
发布时间:2020-07-19


       【本网讯】2020年7月16日,杭州市律师协会江干区分会正式揭牌。市律协道德纪律委员会主任张顺洪受江干区司法局邀请,在江干分会会议室为江干区全体律师进行了线上线下同步直播的警示教育培训授课。
 

        截止目前,江干区已有62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802名,特别是近年钱江新城入住的律师事务所较多,发展迅速。因此道纪委对本次授课高度重视,由张顺洪主任亲往分会为全体律师详细讲解执业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江干区司法局对本次执业培训亦特别重视,明确要求区内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准时参与学习,并实时向区司法局反馈学习情况。

       张顺洪主任从行业管理角度,从道德纪律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我市律师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现状以及成因分析、律师执业必须掌握的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律师执业行为开展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风险点及其典型案例这四个基本方面,向参加培训的律师作了讲解。

       张顺洪主任提醒:执业规范是律师执业的“说明书”,要做好一个律师,做一个好律师,《律师法》、司法部的各项律师管理规章以及律师行业规则,是必须要前置学习并掌握的。各律师事务所要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组织、督促律师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司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依法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八大禁区绝不触碰,《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规定的八大违规违纪行为决不发生,切实维护好我市律师行业秩序和社会整体形象。

       张顺洪主任用一个个的实际案例向参培律师强调: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承办所有业务均以事务所接受委托人委托并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为前提条件,这是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法定义务。在业务活动中要依法依规办理委托手续,并确保委托手续的真实性;委托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诉全、诉足,避免遗漏抵押权、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权等重要请求权导致纷争。在业务活动中,所有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必须留下提供者、提供时间等明确可核查的信息资料证据,避免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供证据材料时被要求签字确认,却因未留下这些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据而给律师自己带来巨大的执业风险。

       张顺洪主任的授课在现场参培律师的热烈掌声中结束,希望通过本次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律师诚信执业意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

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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