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7日作出(2020)浙01破申7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杭州勒卡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1破60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勒卡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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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勒卡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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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点击下载 1 , 2
2、银行账户确认书 点击下载
*3、债权申报通知书 点击下载
4、债权申报文件格式范本 点击下载
以上文件各申报人可点击下载。申报人填写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