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2020)浙0109破申7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杭州岑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岑茂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2020)浙0109破申77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为岑茂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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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岑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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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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