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0日作出(2025)浙0111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杭州至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27日作出(2025)浙0111破22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至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管理人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或者公告杭州至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特此公告!
杭州至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联系电话:18358155983
附:
2、公告 点击下载
4、债权申报文件格式范本 点击下载
以上文件各申报人可点击下载。申报人填写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通知书》和《债权申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