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建德法院”)作出(2026)浙0182破申(预)10号《决定书》,受理建德大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大梁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2月10日作出(2026)浙0182破申(预)1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担任建德大梁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南(试行)》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临时管理人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或者公告建德大梁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特此公告!
建德大梁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管理人联系电话:13003623006
附:
*2、债权申报须知 点击下载
3、债权申报文件格式范本 点击下载
以上文件各申报人可点击下载。申报人填写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