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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蒋怡,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理事、杭州市下城区政协委员等职务。

文章与案例
蒋怡/“营改增”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 建筑、房地产企业篇

                                                        文/蒋怡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作为国家财税改革的重要环节,“营改增”在今年迎来了最后一个阶段,面对“营改增”全面实施所带来的变化和挑战,建筑和房地产企业,你们准备好了吗?

       

 一、“营改增”后建筑、房地产企业面临的问题。

 “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理论上来讲,有利于建筑、房地产企业降低税负,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加快转型升级,长远来看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但是在推行的初期,可能会对建筑、房地产企业造成重大的影响,这是由建筑、房地产企业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一是建筑、房地产企业一般都规模庞大,组织结构复杂,岗位、人员多;二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环节复杂,进项税来源复杂以及管理过程中某些环节不够规范。所以,建筑、房地产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营改增”的重要性,认清“营改增”后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1、企业的财务管理难度提高

我国部分建筑、房地产企业长期以来的财务管理还都比较粗放,而“营改增”要求规范的财务处理,这种改变就给建筑、房地产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对企业的财务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在新旧税收制度、工作习惯的变化以及具体业务操作上有了新的挑战。同时,“营改增”对企业在税务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

2、进项税额抵扣难

虽说“营改增”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但由于建筑、房地产企业自身的特点,造成进项税额难以抵扣。比如建筑、房地产业中劳务成本的比重很高,而对于这些劳务成本企业往往无法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业发票。此外,在生产经营中,建筑材料的的供应商很多情况下都为项目所在地的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户,而这些供应商不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因此,取得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将是建筑、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所面临的一大问题。

3、发票相关涉税风险增加

在“营改增”前,建筑、房地产企业中就存在着虚开发票的行为,而“营改增”后,企业对发票的需求也大大提高,为了追求利益、减轻税负的,个别的施工企业或者承办人,可能会习惯性地虚开或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于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管更为严格,刑罚也更为严厉,而刑法中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罪的虚开数额对建筑、房地产领域来说非常低。因此,建筑、房地产企业必须重视这些涉税风险点以及其带来严重危害,并加以防范。

二、“营改增”后该如何应对?

1、加强财务管理

首先,加强税务人员以及相关员工对新的税收制度、税务知识、业务操作的学习和培训;其次,重新梳理“营改增”后企业财务管理的流程;最后,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2、尽量足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数额的高低取决于企业能够提供多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营改增”后,企业所能提供的进项抵扣部分越高,所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也就越低。相应的,在采购环节,就需要充分考虑是否可以获得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简单来说:多开发票。

3、加强涉税风险防范

建筑、房地产企业因其规模大、人员复杂、发票多的原因,若在人员、财务等方面缺乏管控的话,容易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风险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营改增”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涉税风险的防范变得比之前更为重要。为此,企业需要提升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对企业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控制,以防范企业经营中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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