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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蒋怡,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理事、杭州市下城区政协委员等职务。

文章与案例
蒋怡/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7年7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省某大型网络运营商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后双方通过努力沟通,对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进行和解。双方于2008年3月14日向中院提出撤诉申请。
 
影响力: 
       《金枝欲孽》系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倾力打造的2007年度大戏。《金枝欲孽》在内地播放成绩创下奇迹——在湖南卫视首播时收视率高达1.7点,成为同时段全国卫视节目中的佼佼者,收视份额达到6.53%。粗略统计,该剧收视人数高达1.29亿,成绩斐然。但随着该剧的热播,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VB公司”)发现大量网站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向网民提供在线收费视频点播、下载服务。浙江省某大型网络运营商经营的http://zj.vnet.cn网站也是上述侵权网站之一。 
        2007年7月,TVB公司委托本所蒋怡律师,就该网络运营商的侵权行为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该网络运营商系浙江省内最大的网络运营商,以及《金枝欲孽》电视连续剧的热播,该案的审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最高法院院长肖扬、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均旁听了本案的庭审。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试图以提供链接服务予以免责。蒋怡律师依据本案事实和大量证据,从链接服务的性质、链接设置的具体内容、被链接网站的外观表征三方面予以驳斥。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TVB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在我国政府逐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大环境下,此案不仅反映了两岸三地对保护知识产权的进一步紧密和联动,还反映了律师为推进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不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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