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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蒋怡,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理事、杭州市下城区政协委员等职务。

文章与案例
蒋怡/浙江横店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6年1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浙江横店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郝某,被告吴某著作权侵权纠纷一系列案件。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非法音像制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支付原告维权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2006年12月12日,2006年12月13日,杭州中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享有专有复制权、发行权的音像制品;赔偿原告相关的经济损失;赔偿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


影响力: 
       随着我国政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律师作为法律的捍卫者,也负有着保护知识产权的使命。2004年,浙江横店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为新电视连续剧《紫藤恋》的发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在发行前在市场上却出现大量盗版,直接影响了正版的发行。 
       浙江横店娱乐传媒有限公司除了通过政府执法部门打击盗版者,还委托本所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打击盗版行为。蒋怡律师接受此案后,首先就全杭州市的音像制品零售店进行整体摸底,并就一些大、中型零售店进行证据保全。鉴于原告方证据充分,案件事实清楚,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鉴于案件的新颖性、社会效应,案件的审理受到了媒体的高度重视,案件被杭州市商报、杭州日报予以报导。最终,案件的处理不仅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果,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有力的打击了盗版商贩,维护了音像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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