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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道德纪律委员会秘书长。

文章与案例
周波 / “禽兽养父”是个“假律师”

       近日,上市公司高管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全网愤慨,其身份、经历被媒体和网友层层揭开。在鲍毓明的诸多身份中,其“律师”的身份特别扎眼,无形中会引发大众“流氓懂法更可怕”的情绪,甚至有网友针对受害者年龄要件、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刑事立案标准等专业方面进行分析,坐实鲍毓明知法犯法,却又逃脱法律责任,让人恨得牙痒痒。鲍毓明本人具有的法律知识是否在本案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需要由权威部门来定论,但是要律师业来背这口大锅,全国几十万兢兢业业奋战在一线、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的律师同行表示不服。

       根据媒体报道和鲍毓明个人自述,我们大致能梳理出鲍毓明的人生轨迹:生于1972年,1994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天津一家香港投资集团工作过,1996年通过当时的中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照,后加入天津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之余还获得了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2000年起,受美国同行之邀前往纽约律师行工作,为海外客户提供中国法律服务。2004年通过了美国加州律师资格考试,2008年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其间,还于2001年获得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

       2006年,鲍毓明回到中国,分别在香港南华集团、美国新闻集团和思科集团的公司内担任法务负责人。2016年4月,鲍毓明出任山东烟台一家从事跨国石油服务业务的上市公司杰瑞股份的副总裁及法务负责人。2018年6月,鲍还担任了中兴通讯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鲍毓明虽然先后在天津、北京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现在北京市司法局的律师信息查询系统中也显示为执业状态,但其近年来的工作经历与律师职业并无交集。

       虽然鲍毓明在公开场合总是以上市公司高管而非律师的身份示人,但严格来说,只要其律师证未注销,就仍要受到行业监管。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且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鲍毓明长期在多家公司的任职行为显然已违反上述规定,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主管机关北京市司法局也关注到了这个情况,现已介入调查。北京市司法局对媒体表示,已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将对照目前曝光的线索调查核实。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负责人也对此回应,鲍毓明在外任职的情况与专职执业的要求不相符,纪处部门将对此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再根据情节情况来做处理。

       鲍毓明是在什么时间申请律师执业的?出国期间是否注销了律师证?若是回国后重新申请又是通过何种手段取得执业许可?多年来又是如何通过律师证年检的?这一系列关于其律师身份的疑问,都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的最终调查结果来给出答案。但即使从现有情况来判断,几乎可以肯定鲍毓明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了虚假材料以骗取年检通过。而如果鲍当年是以虚假材料骗取执业证书,那性质就更严重了,其执业许可将被撤销。不管何种情况,鲍毓明的情形都不会是简单的一个处分,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事经营性活动或在各类企业担任管理类职务,或者提交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违法行为骗取律师执业证书等情形,司法行政机关都要及时收回律师执业证书予以注销。如果被司法机关确认为故意犯罪行为,则直接吊销律师执业证。总之,鲍毓明精心设计为自己加持的“律师”光环很快将消失。

       律师行业并非法外之地,更非不法行为的帮凶。恰恰相反,律师行业不仅实行严格的自律,包括行政监管在内的外在约束相较于一般行业也要严格得多。国家最高刑事司法机关已介入本案,相信真相必能水落石出,鲍毓明的种种可耻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不管鲍毓明性侵案的最终结果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中国律师”将不再是鲍毓明用以自夸的头衔。

      司法行政机关对于各类律师执业违规案件的坚决查处,各级律师协会定期“自曝家丑”、公布典型违规案例,都表明了监管部门持续净化律师行业的决心。德才兼备是律师的基本要求,所有品德有缺的人都无法在律师圈里长久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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